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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百科(第7页)

* 退市股票请输入退市之前的股票代码,"st"类股票请填写"st"前的股票全称

  • 虚假陈述的被告有哪些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应当是虚假陈述行为人,包括:  (一)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  (三)证券承销商;  (四)证券上市推荐人;  (五)会...

    2016-08-08 09:31:33
  • 虚假陈述案中,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投资人对多个被告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按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对发行人或上市公...

    2016-08-08 09:31:32
  • 虚假陈述索赔中,投资者损失的范围如何界定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导致投资人损失的,投资人有权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按本规定第三十条赔偿损失;导致证券被停止发行的,投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和赔偿所缴股款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利...

    2016-08-08 09:31:31
  • 虚假陈述案中,如何认定因果关系

        投资人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 (二)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 ...

    2016-08-08 09:31:29
  • 如何界定虚假陈述,四种类型虚假陈述行为的具体含义

       虚假陈述共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四种类型。   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   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

    2016-08-08 09:31:28
  • 哪些投资者在虚假陈述案件中具有索赔资格

        一、身份资格   可以索赔的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种类型,换言之,除了股民外,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投资者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机构投资者,都具有索赔的身份资格。  ...

    2016-08-08 09:31:27
  • 关于虚假陈述诉讼时效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投资人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起算:(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二)中华人民共...

    2016-08-08 09:31:26
  • 操纵股价中违法所得的认定

        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实施操纵行为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其所得不正当利益的形式,既可以表现为持有的现金,也可以表现为持有的证券。   违法所得的计算,应以操纵行为的发生为起点,以操纵行为终止、操...

    2016-08-08 09:31:25
  • 其他操纵手段的认定

        其他手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所指的其他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主要指下列类型:  (一)蛊惑交易操纵;  (二)抢帽子交易操纵;  (三)虚假申报操纵;  (四)特定时间的...

    2016-08-08 09:31:23
  • 洗售操纵方式的认定

    洗售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洗售...

    2016-08-08 09:31:22
  • 约定交易操纵方式的认定

      约定交易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具有下列情形的,...

    2016-08-08 09:31:21
  • 连续交易操纵方式的认定

         连续交易中的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

    2016-08-08 09:31:20
  • 如何认定股价操纵案中的操纵人

        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实施操纵行为,均可认定为操纵行为人。    以单位名义操纵证券市场、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应认定单位为操纵行为人。  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016-08-08 09:31:19
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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