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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百科(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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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网「维权百科」栏目:系统解读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条件、诉讼时效、损失计算等实务要点,梳理相关法规与典型案例,帮助投资者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 关于虚假陈述诉讼时效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投资人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起算:(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二)中华人民共...

    2016-08-08 09:31:26
  • 操纵股价中违法所得的认定

        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实施操纵行为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其所得不正当利益的形式,既可以表现为持有的现金,也可以表现为持有的证券。   违法所得的计算,应以操纵行为的发生为起点,以操纵行为终止、操...

    2016-08-08 09:31:25
  • 其他操纵手段的认定

        其他手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所指的其他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主要指下列类型:  (一)蛊惑交易操纵;  (二)抢帽子交易操纵;  (三)虚假申报操纵;  (四)特定时间的...

    2016-08-08 09:31:23
  • 洗售操纵方式的认定

    洗售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洗售...

    2016-08-08 09:31:22
  • 约定交易操纵方式的认定

      约定交易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具有下列情形的,...

    2016-08-08 09:31:21
  • 连续交易操纵方式的认定

         连续交易中的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

    2016-08-08 09:31:20
  • 如何认定股价操纵案中的操纵人

        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实施操纵行为,均可认定为操纵行为人。    以单位名义操纵证券市场、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应认定单位为操纵行为人。  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016-08-08 09:31:19
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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