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案:二审胜诉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代理超华科技(002288)股票索赔、股民维权相关案件,该案迎来二审判决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二审判决,相关股民维权诉求得到法院司法支持。
案件二审判决结果
超华科技案二审审理终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超华科技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案部分当事人相关的二审审理工作正式结束。需要说明的是,本次二审胜诉判决仅针对超华科技案中的部分当事人,该案绝大部分案件的二审审理工作尚未完成,尚未审结案件的当事人需等待后续官方通知,未收到通知即代表案件仍处于未审结状态。对于本次已完成二审审结的案件,代理律师团队将在近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判决内容。
股票索赔继续接收委托
为推进超华科技案的股民维权工作,本案目前继续面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接收新的委托,本次股票索赔的明确条件为: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2017 年 9 月 4 日期间买入超华科技(002288),且在 2017 年 9 月 4 日当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符合上述股票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与代理律师团队取得联系,办理相关委托事宜,投资者可直接通过律师团队所属公众号操作,查阅菜单栏 “参加诉讼” 中的相关说明,若有疑问可在该公众号留言咨询。
代理律师团队核心观点
针对本次超华科技案的二审判决,代理律师团队就判决中系统风险扣除相关问题表达了专业观点:团队对法院在本案中关于系统风险的扣除方式持不认可态度,但综合来看,本案投资者的获赔比例已属理想状态,团队尊重法院在本案中的自由裁量权。
律师团队专业背景
本案代理方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为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超百人;王智斌律师为法学硕士,担任该所合伙人、副主任,在投资者维权领域深耕十余年,其带领的律师团队通过诉讼方式累计为超千名投资者挽回损失,在股票索赔、股民维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获得投资者的认可与支持。该团队曾代理方正证券、雅百特等多起虚假陈述案件,以及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等典型股民维权案件。
备注说明:1. 相关判决书可在微信服务号 “索赔吧”-“成功案例” 栏目中查阅2. 本成功案例发布时间:2019 年 09 月 0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