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一、违规主体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诺泰,证券代码:688076);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时任董事长赵德毅,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梓权,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副董事长金富强,时任副总经理谷海涛,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为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三、违规时间线
2021 年 12 月,公司实施无商业实质的技术转让业务并虚增收入,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 年 12 月,公司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因引用 2021 年虚假财务数据,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025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5 年 12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238 号。
四、核心违规事实
2021 年 12 月,公司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相关权益并确认 3000 万元收入,该交易对手无支付能力及技术应用能力,转让款最终来自公司对其增资款,交易无商业实质,导致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利润总额 2595.1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0.64%。
2023 年公司公开发行 4.34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募集说明书披露的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沿用上述虚假信息,构成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相关责任人或组织实施违规交易、或未勤勉尽责关注业务异常、或在虚假文件上签字保证内容真实,未履行法定义务。
五、监管处罚结果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740 万元罚款;对赵德中、赵德毅等 6 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 2880 万元罚款,公司及责任人合计被罚 7620 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认定相关责任人分别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 ST 诺泰。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刻意实施无商业实质的交易虚构利润,主观上存在信息披露造假的故意,违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
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违规行为,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内控机制失效,未对重大交易的商业实质进行有效核查。
董监高未勤勉尽责,漠视信息披露法定义务,部分责任人试图以非专业、信赖中介机构为由推卸责任,违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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