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主体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44,证券简称:*ST 立方),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为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定要求。

三、违规时间线

  1. 立案调查: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2. 事先告知: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3. 处罚决定:2026 年 2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 号);

  4. 退市告知:2026 年 2 月 1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被拟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四、核心违规事实

经安徽证监局查实,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通过三类方式虚增财务数据,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代理业务违规采用总额法核算,未按会计准则以净额法核算,虚增营收、营业成本;

  2. 开展融资性贸易并纳入营收核算,该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无真实贸易实质,不应确认营收及成本;

  3. 2022 年与第三方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形成合同、资金流转闭环,虚增营收、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上述行为导致 2021 年、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超 5 亿元,占两年合计营业收入超 50%;2021-2023 年各年度虚增营收占比均超 20%,其中 2021、2022 年占比超 50%。

五、监管处罚结果

  1. 安徽证监局对立方数科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对公司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公司行为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拟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起停牌。

六、违规核心问题

  1. 公司未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对不同性质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存在重大错误,刻意通过会计处理虚增经营数据;

  2. 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主观上存在虚构经营业绩的故意,信息披露义务履行严重缺位;

  3. 2021-2023 年连续三年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且 2021、2022 年虚增营收比例达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损害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秩序及投资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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