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一、违规主体
上市公司: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79,证券简称:*ST 东通);相关责任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具体信息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为准)。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欺诈发行(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三、违规时间线
2019 年 - 2022 年:公司通过子公司实施财务造假,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 6 月 - 11 月: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引用虚假财务数据;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1 号);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5〕第 <215> 号),股票自当日起停牌;
2025 年 12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核心违规事实
2019 年至 2022 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连续四年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各年度虚增收入占当期披露营收比例超 12%,2022 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达 219.43%;
2022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引用 2019 年 - 2021 年年度报告中的虚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财务数据,构成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 22 亿元。
五、监管处罚结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以 2.29 亿元罚款;对 7 名相关责任人员合计处以 4400 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预计 2026 年 1 月 21 日为最后交易日。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通过子公司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连续多年虚构经营业绩,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虚假记载;在证券发行环节,刻意引用虚假财务数据,编造发行文件核心内容,构成欺诈发行,严重违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和发行监管规定,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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