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建设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一、违规主体
上市公司: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22,证券简称:ST 中装);相关责任人员:庄重(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庄展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兼总裁)、于桂添(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曾任财务总监)、曾凡伟(时任副总裁兼审计负责人,曾任财务总监)、佛秀丽(时任监事会主席)、庄超喜(时任副总裁)。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为 2017-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相关虚假财务数据被引用至公司可转债、股份发行等公开文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
三、违规时间线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336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 6 号);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 2 号)。
四、核心违规事实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自营项目核算,导致少记成本、虚增利润。2017-2021 年公司累计虚增利润超亿元,各年度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9.06%、5.26%、14.74%、3.91%、8.88%,致使对应年度报告财务数据虚假。同时,公司 2019 年可转债、2020 年股份发行、2021 年可转债等发行文件,均引用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
五、监管处罚结果
深圳证监局认定,公司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员作为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未勤勉尽责,分别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当事人未要求陈述申辩、未申请听证,监管机构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对内部承包项目与自营项目的会计核算边界界定不清,通过错误核算方式虚增利润,蓄意进行财务造假;
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未建立有效的财务数据审核机制,导致虚假财务信息通过年度报告、发行文件等渠道对外披露;
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财务造假行为未尽到监督、管理责任,部分责任人直接参与或知悉错误核算方式却未予纠正,违反信息披露相关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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