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发文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一、违规主体
单位: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00284,证券简称:元成 5)个人:祝昌人(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姚丽花(时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金海(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平(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余建飞(时任公司监事)。
二、违规类型
2020 年至 2022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三、违规时间线
2020-2022 年:元成环境通过多种方式虚增年报营收、利润,构成年报虚假记载;
2022 年 7-9 月: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中引用虚假财务数据,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2 年 11 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募集资金 284546499.12 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0-44 号生效;
2026 年 1 月 9 日:元成环境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核心违规事实
2020-2022 年,在祝昌人组织指使下,公司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产值,累计虚增营收 2.08 亿元、利润总额 5046 万元;2022 年因未及时处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再度虚增年报营收 1416 万元、利润总额 1345 万元。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公司在《发行预案》《反馈意见回复》等文件中,引用越龙山项目 2020-2021 年虚假财务数据,构成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此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 2.845 亿元。
五、监管处罚结果
作出处罚主体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处罚结果如下:
对元成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745.464991 万元罚款;
对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 2800 万元罚款,同时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周金海、姚丽花分别给予警告,并处 500 万元罚款;
对陈平、余建飞分别给予警告,并处 200 万元罚款。
六、违规核心问题
实际控制人主导财务造假,组织指使公司虚增项目数据,破坏公司治理基础;
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未按会计准则及时处理项目结算差异,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瑕疵;
董监高未勤勉尽责,管理层对项目管理、财务管控、信息披露缺乏有效监督,监事未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内控体系失效,未能对非公开发行文件中的财务数据进行有效核查,导致欺诈发行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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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共 3 次)
- 监管措施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审计意见中兴财光华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