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久科技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一、违规主体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恒久,证券代码:002808.SZ),涉事相关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余荣清,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林章威,公司财务总监冯芬兰。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核心为公司多期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遵守证券市场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的法定准则,同时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登记范围不完整的违规情形。
三、违规时间线
2019 年 - 2021 年:公司子公司持续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公司对应期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 年 11 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4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立案调查;2025 年 2 月 21 日:江苏证监局就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事项举行听证会;2025 年 6 月 30 日:江苏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并作出处罚决定;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因内幕信息管理违规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深交所同步下发监管函。
四、核心违规事实
2019 年公司收购闽保信息 71.26% 股权后,闽保信息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虚构合同、制作虚假验收材料、伪造项目回款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导致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 2020 年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营收 38.1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超 100%。此外,公司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登记范围未做到完整覆盖。
五、监管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 800 万元罚款;对余荣清给予警告并处 1000 万元罚款,同时对其实施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林章威、冯芬兰等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罚款处罚。针对内幕信息管理违规,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内部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存在重大缺陷,对收购子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未履行有效管控与核查程序;相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未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相关法定义务,知悉财务造假行为未及时制止,且签署存在虚假记载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不完善,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损害投资者知情权与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