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一、违规主体
上市公司: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42,曾用证券简称:*ST 越博、越博退);相关责任人:贺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为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违规时间线
2023 年 10 月 11 日:贺靖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23 年 12 月 22 日、26 日:公司先后披露相关聘任、补选公告,存在虚假表述;
2024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四、核心违规事实
2023 年 10 月 11 日,贺靖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但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中,作出贺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不真实表述。贺靖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候选人,未如实向公司提供个人简历,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且其任职后未及时更正上述不真实信息。
五、监管处罚结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作出《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贺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9 号,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贺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六、违规核心问题
上市公司未严格履行信息披露核查义务,对拟聘任高管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未进行有效核实,导致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核心要求;
相关责任人未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且在任职后未及时更正虚假披露信息,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是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直接原因;
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核查与更正机制,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信息披露中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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