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信披违规仍是“顽疾”众兴菌业买“酒”不成公告迟到投资者或可索赔

信披违规仍是“顽疾”众兴菌业买“酒”不成公告迟到投资者或可索赔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4月1日众兴菌业公告遭深交所通报批评,因终止收购圣窖酒业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1年6月宣布拟现金收购圣窖酒业100%股权后股价连续6涨停,但8月25日已终止收购却迟至10月16日才披露,股价应声回落连续两跌停。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深交所查明2021年6月21日至8月25日期间众兴菌业未就收购进展发布任何公告,10月16日才披露终止公告且笼统称“市场宏观环境变化”,未说明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通报批评。3月以来93家公司公告存在违规事项,近半数提及信披问题。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解释,众兴菌业信息披露“牛头蛇尾”,已涉嫌两处违规:一是未及时披露收购终止的信息,迟延信息披露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如果有“老鼠仓”利用这段时间交易,则相关人员亦涉嫌内幕交易;二是该公司未履行其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的信披承诺,既未履行持续信披义务,也未就终止原因进行具体说明,最终也未就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作出任何说明。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0月15日期间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符合索赔的初步要求,其损失与众兴菌业信息披露违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媒体(2021-06-21):原文链接

上一篇: ST华仪被罚318万元 高管申辩意见被证监会悉数驳回
下一篇: 金花股份索赔案首例二审判决公布 投资者诉求得到较高比例的支持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