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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然股份(688121)立案调查进展叠加账户冻结退市风险高悬 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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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卓然股份(688121)股价下跌6.06%,此前一个交易日已下跌4.07%,两个交易日合计跌幅10.13%。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及《关于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其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9月10日收盘,该股报1.55元,较2025年12月22日揭露日收盘价10.92元累计下跌87.22%。王智斌律师团队持续关注该案索赔进展。

立案调查仍在进行,退市风险提示已连续多周披露

具体来看,卓然股份于2025年12月20日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同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年5月7日,公司再次披露收到《立案告知书》。此后,公司自2026年7月起密集发布立案调查进展暨退市风险提示公告,至9月10日已连续披露十余次。

根据公司2026年9月10日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同时提示,如后续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2026年7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复牌的公告》,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6年8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违规支付募集资金体外循环,监管责令改正

往前追溯,2025年12月19日,上海证监局出具《关于对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锦红、吴玉同、张笑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5〕268号)。《决定书》显示,2021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在IPO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支付部分募集资金,经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张锦红有效控制的供应商或资金通道方银行账户流入体外资金池进行资金调配,部分资金在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户,其余流向了张锦红间接控制的企业。

《决定书》认定,公司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亦未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张锦红、吴玉同、张笑毓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营层面,公司2026年中报显示,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45亿元,同比下降64.32%;归母净利润-0.99亿元,同比下降44918.20%;资产负债率68.10%

案件要素一览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实施日2021年9月6日
揭露日2025年12月20日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8年12月19日
管辖法院上海金融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索赔条件2021年9月6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在2025年12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在2021年9月6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买入卓然股份股票、并在2025年12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主张索赔。上述区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卓然股份的索赔条件是什么? 答: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1年9月6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在2025年12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具体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问:本案诉讼时效何时截止?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12月19日,逾期未依法主张权利的投资者将可能丧失胜诉权。

问:退市风险是否影响索赔? 答:退市风险本身不直接影响投资者依法主张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权利,但可能影响责任主体的偿付能力,投资者应综合评估相关风险。

问:如何关注或参与案件进展? 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本站办理案件登记,案件后续进展将根据监管调查及法院审理情况及时更新。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卓然股份(688121)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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