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最新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强制规则(投资者维权必备)
发布时间:2026-04-10 10:16:05| 联系电话:133019152862025最新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强制规则(投资者维权必备)
核心结论: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强制触发核心看「净利润」和「净资产正负」,与「净资产变动幅度」无关;沪深北交易所规则略有差异,未履行强制披露义务可能构成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依法维权。
一、全板块通用年度业绩预告强制触发条件(满足任一即需披露)
无论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情形,上市公司必须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不晚于1月31日)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1. 本期净利润为负值;
2. 本期实现扭亏为盈;
3.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可豁免:上年同期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
4.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对应板块门槛;
6.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各板块核心差异(投资者重点关注)
四大板块核心差异集中在「营收门槛」「半年度预告要求」和「*ST公司额外披露」,具体如下:
沪深主板(沪主板、深主板)
• 营收门槛: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收<3亿元;
• 半年度预告:有条件强制披露。预计半年度净利润出现负值、扭亏为盈或同比变动±50%以上任一情形,需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7月15日前)披露;但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的可豁免;
• 年报预告:需在1月31日前披露(全板块统一)。
创业板
• 营收门槛: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收<1亿元;
• 半年度预告:完全自愿披露。规则未强制要求半年度、季度业绩预告,由公司自主决定;
• 年报预告:需在1月31日前披露(全板块统一)。
科创板
• 营收门槛: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收<1亿元;
• 半年度预告:可以进行业绩预告(即自愿披露)。规则规定"可以进行",非强制要求;
• 年报预告:需在1月31日前披露(全板块统一)。
北交所
• 营收门槛: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收<5000万元(区别于其他板块的核心门槛);
• 半年度预告:完全自愿披露。规则未强制要求半年度、季度业绩预告;
• 年报预告:需在1月31日前披露(全板块统一);
• *ST公司额外披露:若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年度业绩预告需额外披露全年营业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六项核心财务数据。
三、投资者常见误区澄清
误区1:净资产大幅缩水需披露
- 仅当「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时才强制披露。若缩水90%但仍为正,不触发预告,也不强制披露净资产数据。
误区2:所有板块半年度预告均强制
- 仅沪深主板半年度预告有条件强制(满足特定情形需披露)。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半年度、季度预告均自愿披露,无强制要求。
误区3:营收门槛按全额计算
- 需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核算,按扣除后营收判断。
误区4:仅"扣非为负"即触发营收门槛
- 实际为"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仅扣非为负但利润总额为正当不触发。
四、维权提示(重点)
上市公司未按规则履行业绩预告义务,属于虚假陈述中的「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因信息缺失误判受损的,可依法索赔。
索赔核心条件:
• 取得公司违规证据(如未预告触发情形、交易所问询函等);
• 投资行为与违规存在因果关系;
• 存在实际投资损失。
总结:
业绩预告核心看「净利润±50%、盈亏、净资产为负」,各板块营收门槛触发条件均为"三者孰低为负值",仅营收标准不同(沪深主板3亿/创业板1亿/科创板1亿/北交所5000万)。沪深主板半年度有条件强制(7月15日前)、年报1月31日前强制是关键时点。投资者需牢记各板块规则差异,规避信息不对称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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