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案:终审胜诉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代理佛山照明(股票代码:000541)股票索赔、股民维权相关案件,本案迎来终审胜诉结果,为参与维权的投资者争取到了合法的赔偿权益。
一、法院判决核心依据
本案经法院审委会研究决定,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年修正版)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同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多条具体条款。法院认定,相关责任方需对投资者的交易投资差额损失扣除系统风险影响后的数额,及佣金、印花税、所涉资金利息承担赔偿责任,若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小于法院计算的损失金额,以原告的诉讼请求为限。
二、本案判决具体结果
法院就该起股票索赔案件作出明确判决,判定被告佛山照明向原告履行赔偿责任,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若佛山照明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外,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按相应比例由原被告双方分担,原告具体负担情况有对应明细标注。若相关当事人对本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法定程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律师团队股民维权专业能力
本案代理方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为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超百人。王智斌律师为该所合伙人、副主任,法学硕士学历,在投资者维权领域已深度耕耘 10 余年,其带领的律师团队专注于股票、期货及各类金融衍生品投资者的专业法律服务。
10 余年间,王智斌律师团队通过诉讼方式累计为超过千名投资者挽回损失,在股票索赔、股民维权领域取得诸多著名成功案例,除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外,还代理过方正证券、雅百特等多家企业的虚假陈述案件,以及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系列白银原油现货纠纷案等各类投资者维权案件,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得广大投资者的认可和支持。
备注说明:1. 相关判决书可在微信服务号 “索赔吧”-“成功案例” 栏目中查阅2. 本成功案例发布时间:2019 年 01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