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代理投资者起诉创兴资源(60019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法院判定原告投资者胜诉,本次股票索赔、股民维权案件取得阶段性法律成果。

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本案系投资者与创兴资源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 (2017) 沪 01 民初 830 号立案受理,立案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1 日,该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开开庭。庭审过程中,原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柳枫律师、王智斌律师到庭,被告创兴资源委托诉讼代理人亦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

原告方在诉讼中提出,创兴资源因存在证券信息虚假陈述行为,已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原告在该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创兴资源股票,因此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因证券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损失,法院对原告的相关主张予以支持,判决原告胜诉。同时,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其中创兴资源承担相应份额。根据判决内容,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该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股民维权代理律师团队介绍

本案原告方的股票索赔维权工作由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负责,王智斌律师为法学硕士,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该律所现有执业律师超百人,为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

王智斌律师在投资者维权领域深耕十余年,期间其带领的律师团队通过诉讼方式,累计为超过千名投资者挽回损失,在股票索赔、股民维权等金融投资者法律服务领域形成专业优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广大投资者的认可与支持。截至 2019 年 1 月,王智斌律师团队已承办包括方正证券、雅百特、超华科技等在内的多起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同时代理了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等内幕交易维权案件,以及系列白银、原油现货纠纷案等其他投资者维权案件,创兴资源案为其股票索赔经典成功案例之一。

备注说明:1. 相关判决书可在微信服务号 “索赔吧”-“成功案例” 栏目中查阅2. 本成功案例发布时间:2019 年 0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