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一、违规主体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60,证券简称:ST 华微)、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时任ST 华微董事长夏增文、时任上海鹏盛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曾涛、时任 * ST 华微董事兼总经理赵东军等相关责任人员。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为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同时在问询函回复中存在虚假记载、配股说明书存在重大遗漏。
三、违规时间线
2024 年 5 月 16 日:*ST 华微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1 号),因信息披露相关事项被立案调查;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吉证监处罚字〔2025〕1 号);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 号)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5〕4 号)。
四、核心违规事实
2015 年至 2023 年,*ST 华微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以预付设备款等无商业实质的名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资金被用于偿还借款、收购股权、维持经营等用途。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偿还余额达 149,067.82 万元,该事项未在公司 2015-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 2019-2023 年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中否认资金占用事实,2019 年《配股说明书》亦未披露相关资金占用情况。
五、监管处罚结果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对ST 华微、上海鹏盛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公司处以警告并处罚款,相关责任人员合计被罚款 3780 万元;同时对ST 华微、上海鹏盛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要求 6 个月内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若未按期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面临停牌、退市风险警示甚至终止上市的后果。
六、违规核心问题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未能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对资金往来的商业实质审核缺位;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不到位,刻意隐瞒重大资金占用事项,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配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相关责任人员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损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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