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主体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61,证券简称:*ST 汇科);陈喆,时任公司董事长;马德桃,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孙玉玲,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为 2024 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未按规定完整披露关键财务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规定。

三、违规时间线

  1. 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6202501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11 号);

  3.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 号),违法违规事实认定并作出处罚。

四、核心违规事实

公司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的 2024 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净利润为负值,未披露扣除后营业收入不足 1 亿元的关键信息,而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亏损且营收不足 1 亿元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经查,公司 2024 年 12 月将尚未实际履行的 903.74 万元订单金额计入当年营业收入,剔除该金额后,公司 2024 年扣除后营业收入不足 1 亿元,业绩预告构成误导性陈述。相关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财务凭证、询问笔录等证据予以佐证。

五、监管处罚结果

广东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作出处罚:

  1. 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2. 对陈喆、马德桃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3. 对孙玉玲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以上当事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亦未要求听证。

六、违规核心问题

  1. 公司信息披露意识淡薄,未按规定完整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关键财务信息,业绩预告存在重大遗漏与误导性陈述;

  2. 时任管理层未勤勉尽责,董事长未关注大额业务动向,总经理组织策划不实收入确认,财务总监知悉营收真实情况却未履行信息披露把关职责,公司内部控制与治理机制失效,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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