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一、违规主体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恒立 / 恒立退,证券代码:00062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长石圣平、总裁兼董事龚俊宇、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吕友帮;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凡、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伍喆、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崔爱媛、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刘亚辉。
二、违规类型
未按规定期限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属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三、违规时间线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被立案调查;
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 4 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四、核心违规事实
恒立实业未按规定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 1 月公司与审计机构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双方就营业收入确认产生重大分歧,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初稿显示 2024 年营业收入 1.96 亿元且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董事长石圣平阻挠相关审议程序推进,公司亦未向审计机构提供可供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及配套资料,最终导致 2024 年年度报告未能按期披露。相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履行各自职责,或阻挠审议、或未有效推进财务报告编制、或未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
五、监管处罚结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对恒立实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对石圣平给予警告,并处以 180 万元罚款;对龚俊宇、吕友帮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 160 万元罚款;对张凡给予警告,并处以 140 万元罚款;对伍喆、崔爱媛、刘亚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相关主体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董事长主导阻挠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相关程序,内部治理机制失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推进不力,未能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工作;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勤勉尽责履行信息披露相关职责,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未有效行使监督职权,违反信息披露法定义务,导致公司未按期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义务,损害投资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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