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主体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00,证券简称:*ST 苏吴);时任公司董事长、总裁钱群山,时任公司副董事长钱群英,时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陈颐,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孙曦,时任公司贸易业务板块子公司总经理骆啸。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包括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年度报告重大遗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三、违规时间线

2025 年 2 月 26 日,*ST 苏吴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92025006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董事长钱群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2025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 号);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5 号)。

四、核心违规事实

2018 年 2 月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后,钱群山成为实际控制人,但公司 2018-2023 年年度报告虚假披露实际控制人为钱群英,存在虚假记载。

2020-2023 年,公司子公司通过与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连续四年虚增营收、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各年度虚增营收占比均超 16%,虚增利润最高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 51.65%。

2020-2023 年,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贸易采购款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各年末占用资金余额占当期净资产比例从 6.88% 升至 96.09%,公司未予披露,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相关责任人或组织指使上述行为,或未勤勉尽责,均在虚假年报上签字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监管处罚结果

作出处罚主体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结果如下:对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对钱群山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50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1000 万元),同时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钱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陈颐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对孙曦、骆啸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实际控制人刻意隐瞒身份,管理层及相关责任人员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内控机制失效,通过虚构贸易业务实施财务造假,且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严重违反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损害投资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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