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一、违规主体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66.SZ,证券简称:兴源环境);涉事相关责任人为公司财务总监孙颖,其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核心为全资子公司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导致公司 2016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未遵守证券市场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的法定准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相关规定。
三、违规时间线
2016 年 - 2017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相关 PPP 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行为,导致公司后续年报财务数据虚假记载;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 1 号,违规事实及处罚决定被正式认定;2024 年 1 月:公司就前述行政处罚事项发布正式公告,披露违规及处罚核心详情。
四、核心违规事实
2016 年、2017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 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PPP 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 2016 年至 2022 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9063.09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202.07 万元,2017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26807.6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3636.86 万元,同时影响 2016 年至 2022 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要求。
五、监管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上述主体及人员合计罚款 280 万元。相关处罚决定已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处罚结果与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相匹配。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存在重大漏洞,对下属子公司项目收入、成本核算的核查管控程序失效,内控管理流于形式;相关责任人员未勤勉尽责,未对公司年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履行必要的核查义务,未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相关法定义务;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内控监督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子公司虚增收入成本导致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违规行为影响年限长、涉及虚增金额较大,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破坏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