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主体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延华智能,证券代码:002178);时任公司董事长龚保国、时任总裁黄慧玲、时任财务总监曹磊、时任董事会秘书唐文妍。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表现为 2022 年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2022 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充分。

三、违规时间线

  1.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3202302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3〕29 号);

  3. 2024 年 1 月 6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60 号),违法违规事实被正式认定并作出处罚。

四、核心违规事实

公司 2019 年收购北京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5% 股份并列为长期股权投资,泰和康 90% 以上营收来自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相关销售。2022 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合作异常、收入大幅下滑,公司在半年报披露前已知悉该情况,但未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导致 2022 年半年报、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5191.14 万元,占对应报告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26.46%、472.81%。同时,公司 2022 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未向投资者完整展示业绩下滑的实际情况,违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要求。上述事实有公司公告、财务资料、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

五、监管处罚结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延华智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00 万元;对龚保国、黄慧玲、曹磊、唐文妍四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罚款 475 万元。相关责任人员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其未勤勉尽责,未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违规核心问题

  1. 公司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未及时计提减值准备,导致财务报告虚假记载;

  2. 信息披露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对参股公司业绩变动的关键信息未全面、充分披露,损害投资者的知情权;

  3. 公司董监高未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投后管理及信息披露环节的风险把控缺失,未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履行保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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