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主体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凯撒旅业,证券代码:000796.SZ),涉事相关责任人包括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小兵,时任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董事长刘江涛,时任董事长、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陈杰,以及时任公司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副总裁等多名高管。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核心为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遵守证券市场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的法定准则。

三、违规时间线

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陈小兵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会对相关主体正式立案调查;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3 号);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 号),相关违法违规事实被正式认定并作出处罚。

四、核心违规事实

经监管机构查明,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期间,公司存在三项核心违法事实:

  1. 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三年累计发生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各年度占用金额均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高;

  2.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的半年度、年度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3. “17 凯撒 03” 债券存续期间,相关定期报告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五、监管处罚结果

依据 2005 年及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 对凯撒旅业给予警告,并处以 550 万元罚款;

  2. 对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小兵给予警告,并处 750 万元罚款,同时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对刘江涛、陈杰等其余多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至 115 万元不等罚款,合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金额超千万元。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存在重大缺陷,未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核查机制;相关责任人员未勤勉尽责,未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相关法定义务,对大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及时披露、未在定期报告中如实记载;公司信息披露流程失控,损害投资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破坏资本市场正常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