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主体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20,*ST 银江);涉事相关责任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辉,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腾,时任总经理、董事韩振兴,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刚要,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孟立等多名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表现为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未遵守证券市场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的法定准则。

三、违规时间线

2018 年 - 2023 年: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形,对应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1 年 - 2023 年三季度:公司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 年 8 月:公司定增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2023 年 - 2024 年 6 月: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 年年报、2024 年半年报虚假记载;2025 年 4 月 15 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2025 年 4 月 18 日:浙江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 号);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发布相关公告。

四、核心违规事实

  1. 2023 年至 2024 年 6 月,通过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023 年年报、2024 年半年报虚假记载资金占用额 6.63 亿元、4.35 亿元,分别占当期净资产 15.66%、10.43%;

  2. 2018 年至 2023 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事项,对应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 2021 年至 2023 年三季度虚构项目虚增利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 2022 年定增相关募集说明书、问询函回复等公告,未披露募投项目不动产抵押信息,财务数据引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五、监管处罚结果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 对银江技术责令改正、警告,并处 700 万元罚款;

  2. 对实际控制人王辉处以 600 万元罚款;

  3. 对王腾警告并处罚款 250 万元,对韩振兴、任刚要分别警告并处罚款 200 万元;

  4. 对吴孟立、王瑞慷分别警告并处罚款 150 万元,于俊高、程平、徐铮波、蒋立靓等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 50 万 - 110 万元不等罚款。

六、违规核心问题

  1. 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失效,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不规范,未对信息披露核心内容履行核查验证程序;

  2. 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资金占用、隐瞒关联担保,主导实施财务造假行为;

  3. 董监高未勤勉尽责,部分人员知悉并参与违规行为,未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及监督职责;

  4. 公司长期违反信息披露法定义务,多项重大财务、关联交易事项未如实披露,损害投资者知情权,破坏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