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主体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90/900952,证券简称:*ST 锦港 /*ST 锦港 B,下称 “锦州港”);时任锦州港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挺,时任董事长尹世辉,时任副总经理张文博等多名时任高管。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包括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且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违规时间线

2024 年 8 月 31 日,锦州港无法按期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 10 月 31 日,锦州港补发《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 5 月 29 日,锦州港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 号);2025 年 5 月 30 日,锦州港披露上述行政处罚相关公告。

四、核心违规事实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直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才完成披露。

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 年至 2024 年第一季度,通过虚假贸易、跨期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 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 22.46%,2023 年占比 65.96%,2024 年一季度占比 62.05%,相关年度及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关联交易未披露且定期报告有重大遗漏,2022 年至 2024 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金额超百亿元,截至 2024 年末未归还金额 209,760.03 万元;2023 年至 2024 年为关联方提供多笔巨额担保,相关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且 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该事项。

五、监管处罚结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对锦州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000 万元;对刘辉罚款 900 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挺罚款 650 万元并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尹世辉、张文博等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部分责任人还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合计罚没金额 3860 万元。

六、违规核心问题

锦州港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内控机制失效,管理层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存在刻意实施财务造假行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按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存在重大违法情形,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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