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一、违规主体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880,证券简称:ST 南卫 / 南卫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平;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项琴华。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内幕交易。
三、违规时间线
2020 年 3 月 - 2022 年 12 月:南卫股份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披露;
2023 年 3 月 1 日 - 4 月 28 日:内幕信息敏感期,李平、项琴华在此期间进行内幕交易;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及李平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 (2024) 5 号);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 3 号);
2024 年 10 月 23 日:李平、项琴华因涉嫌内幕交易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2025 年 11 月:李平、项琴华因内幕交易收到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核心违规事实
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南卫股份通过供应商中转,将银行贷款转至李平控制的实力电源、禾目乐影等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 3.36 亿元,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 2020 年年报、2021 年半年报 / 年报、2022 年半年报均未披露该事项,相关资金占用额占对应报告期净资产比例最高达 20.61%;
2023 年 3 月,会计师事务所拟对公司 2022 年财报出具非标准意见、内控报告出具否定意见的信息构成内幕信息,李平、项琴华作为知情人,在敏感期内合计卖出公司股票 823.8 万股,分别避损 1177.67 万元、10.17 万元。
五、监管处罚结果
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江苏监管局对南卫股份警告并罚款 100 万元,对李平警告并罚款 150 万元,对项琴华认定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追责;
针对内幕交易:江苏监管局没收李平违法所得 1177.67 万元并处罚款 3533 万元,没收项琴华违法所得 10.17 万元并处罚款 150 万元,二人合计罚没约 4870.84 万元。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权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突破上市公司独立运营边界;
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失效,未按规定及时、完整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损害投资者知情权;
相关责任人员合规意识缺失,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交易,违背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扰乱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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