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瑞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一、违规主体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053.SH,证券简称:思科瑞);涉事相关责任人包括公司时任董事长张亚、时任董事及总经理马卫东、时任分管市场部副总经理舒晓辉、时任财务总监涂全鑫等 4 名相关管理人员。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核心为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遵守证券市场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的法定准则,相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三、违规时间线
2022 年: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不当确认收入等方式导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不实,存在虚假记载情形;2025 年 1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82025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5 年 4 月: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 2022 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的财务数据予以更正;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证监处罚字【2025】6 号),监管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并作出拟处罚决定;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 号);2025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发布正式公告,披露监管处罚具体内容。
四、核心违规事实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不当确认收入的方式,导致当期财务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具体包括:1. 2022 年 12 月虚构与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336.65 万元检测业务,虚增销售收入 336.65 万元、利润总额 318.81 万元;2. 2022 年 9 月提前确认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6.93 万元收入,虚增销售收入 246.93 万元、利润总额 203.7 万元;3. 2022 年对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大争议的 412.46 万元合同不当确认收入,虚增销售收入 412.46 万元、利润总额 178.03 万元。经监管部门查明,2022 年公司共计虚增营业收入 996.04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700.54 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24,282.18 万元)、利润总额(10,679.59 万元)的 4.16% 和 6.56%,上述虚假记载行为导致投资者获取的公司经营及财务信息失真。
五、监管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作出正式处罚决定: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时任分管市场部副总经理舒晓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亚、时任董事及总经理马卫东、时任财务总监涂全鑫分别给予警告,各处以 80 万元罚款。本次处罚相关金额合计 560 万元。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存在漏洞,财务核算与收入确认环节未建立有效的核查验证程序,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相关责任人员未勤勉尽责,未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相关法定义务,对收入确认、财务数据审核等关键环节监管缺位;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管控能力不足,虚假财务信息披露损害投资者知情权,破坏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秩序与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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