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主体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二级市场证券代码:300799,现股转系统证券代码:400232);涉事相关责任人:张军(时任董事长)何朝晖(时任总经理)孙光来(时任董事会秘书)、** 周乐午(时任财务总监)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郭天意(时任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专员)** 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核心为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遵守证券市场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的法定准则,相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违法行为。

三、违规时间线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2023 年至 2024 年:监管部门查明公司 2023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2024 年 12 月下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 年 2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公告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项落地。

四、核心违规事实

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往来、违规确认收入,导致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115.93 万元、虚增利润1071.02 万元。上述不实信息披露后,影响投资者决策,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

五、监管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对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

  2. 对张军、何朝晖、郭天意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并对 3 人分别采取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对孙光来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4. 对周乐午给予警告,并处以 75 万元罚款。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与财务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未对业务真实性、财务数据真实性履行必要核查验证程序;相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组织、参与或放任虚假信息披露,漠视信息披露法定义务与监管红线,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与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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