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新(688189)因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6-08-13 19:00:27| 联系电话:13301915286王智斌律师团队正在推进ST南新(证券代码:688189)相关投资者索赔的代理工作。ST南新于 2026年8月13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25号),因公司 2021年及2024年相关会计处理未及时核算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结合专题页索赔信息,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诉讼时效至 2028年9月29日。本文梳理违规事实与索赔要点,供投资者参考。
一、监管事件核心概况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南新,证券代码:688189)于 2026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25号)。因公司 2021年及2024年相关会计处理事项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湖南监管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杨文逊、时任董事长胡新保、时任总经理张世喜、时任财务总监李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违规核心事实
经湖南监管局查明:
- 2021年,公司未及时对退货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 2021年营业收入525.6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 0.77%;虚增 2021年利润总额157.3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0.71%;虚减 2022年利润总额157.3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13%。
- 2024年,公司未及时对应收账款折价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导致虚增 2024年营业收入1156.3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 4.39%。
湖南监管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时任董事长杨文逊、时任董事长胡新保、时任总经理张世喜、时任财务总监李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三、索赔资格与影响
根据股东网ST南新索赔专题页,本案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管辖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专题页列明的索赔条件为:投资者在 2022年4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买入ST南新股票,且在 2025年9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本次警示函系湖南监管局就公司 2021年及2024年相关会计处理事项另行作出的监管认定,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违规事项的最终认定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法院裁判为准。
四、风险与时效
根据专题页披露,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 2028年9月29日。公司证券简称为ST南新,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投资者需关注相关风险。本所不对索赔结果作出任何确定性承诺,投资者能否获赔及获赔比例须以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结果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ST南新本次收到警示函的原因是什么?
湖南监管局认定公司 2021年未及时对退货事项进行会计处理、2024年未及时对应收账款折价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分别虚增当年营业收入 525.63万元和 1156.33万元,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故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哪些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专题页披露,初步条件为在 2022年4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买入ST南新(688189)股票、且在 2025年9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如何参与索赔?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股东网办理案件登记,由专业团队协助准备材料、推进索赔代理工作。
备注:
-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 股东网ST南新索赔专题页:(本文所列索赔条件、诉讼时效、管辖法院均引自该专题页)。
-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4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