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动力(300152)因信披违规拟被处罚,告知书已下发
发布时间:2026-08-08 12:38: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王智斌律师团队正在推进 *ST动力(证券代码:300152)相关股民索赔的代理工作,本文旨在全面梳理 *ST动力 股票索赔的可行性,为投资者维权提供参考。
一、*ST动力(300152)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处罚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ST动力,证券代码300152)于2026年8月8日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根据公告,公司已于2026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6)2号)。此前,公司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62025008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处于事先告知阶段,最终处罚以河北监管局正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二、违规事实与处理内容:关联交易未披露构成虚假记载与重大遗漏
经河北监管局查明,新动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 隐瞒关联关系、虚假记载不构成关联交易。毛凤丽于2016年6月至2024年10月为新动力的实际控制人,并不晚于2020年9月28日实际控制河北诺安股权投资基金治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诺安基金因此构成新动力的关联人。但新动力在2020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中称诺安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定期报告重大遗漏。新动力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均未披露与诺安基金的关联关系,亦未在关联交易章节披露该笔交易为关联交易,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新动力与诺安基金共同投资设立普益基金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曾于2021年1月7日向普益基金划转投资款1.4亿元。
3. 法律适用与责任认定。河北监管局认为,新动力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毛凤丽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关联交易并导致信息披露违法;毛军亮(时任董事长)、程芳芳(时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猛(时任财务总监)、宗冉(时任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履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 拟处理措施。鉴于毛凤丽已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河北监管局拟决定:对新动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毛凤丽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毛军亮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程芳芳给予警告并处以360万元罚款;对张猛给予警告并处以320万元罚款;对宗冉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此外,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毛军亮、程芳芳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前述均为拟处罚意见,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最终以正式决定书为准。
三、索赔资格与条件: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日持股的投资者可关注
本案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新动力(300152)索赔专题页面披露的索赔条件,投资者需在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日买入,且揭露日前一日收盘时持股;本案实施日为2022年8月25日,揭露日前一日为2025年4月28日,初步索赔条件为:
1. 2022年8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该股票;
2. 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
上述条件为初步判断,以人民法院最终认定为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四、风险提示与诉讼时效:三年时效,逾期丧失胜诉权
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4月27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本团队不承诺胜诉及获赔金额,索赔区间与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公司公告提示,其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投资者应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公司目前收到了什么文书? 答:新动力于2026年8月7日收到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6)2号),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尚处事先告知阶段,最终以正式决定书为准。
问:主要的违规事实是什么? 答:核心违法事实为新动力隐瞒与诺安基金的关联关系,在2020年9月30日公告中虚假记载不构成关联交易,并在2020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中遗漏披露该关联交易,构成虚假记载与重大遗漏。
问:哪些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 答:初步条件为在2022年8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新动力(300152)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问: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4月27日,建议尽早准备材料,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如何参与索赔? 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股东网」办理案件登记。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新动力(证券代码:300152)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4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