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煌钢构(002743)因信披违规收监管措施
发布时间:2026-08-08 12:37:59| 联系电话:13301915286王智斌律师团队正在推进 富煌钢构(证券代码:002743)相关股民索赔的代理工作,本文旨在全面梳理 富煌钢构 股票索赔的可行性,为投资者维权提供参考。
一、富煌钢构(002743)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43)于2026年8月7日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根据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33号),公司及相关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记录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本次事项不会影响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二、违规事实与处理内容:定期报告错报与内控不到位
经安徽证监局查明,富煌钢构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1. 定期报告错报。公司存在2025年度半年度报告、2025年度三季度报告错报问题,同时存在2024年个别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
2. 内控管理不到位。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未能有效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 法律适用与责任认定。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2024年董事长兼总裁曹靖、2025年董事长杨俊斌、2025年总裁郑茂荣、2024至2025年董事会秘书窦明、2024至2025年财务总监李汉兵,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4. 处理措施。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富煌钢构、郑茂荣、李汉兵、杨俊斌、曹靖、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索赔资格与条件: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日持股的投资者可关注
本案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富煌钢构(002743)索赔专题页面披露的索赔条件,投资者需在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日买入,且揭露日前一日收盘时持股;本案实施日为2024年12月20日,揭露日前一日为2025年9月26日,初步索赔条件为:
1. 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9月26日期间买入该股票;
2. 2025年9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
上述条件为初步判断,以人民法院最终认定为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四、风险提示与诉讼时效:三年时效,逾期丧失胜诉权
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9月26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本团队不承诺胜诉及获赔金额,索赔区间与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公司公告提示,本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富煌钢构收到了什么监管文书? 答: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33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问:主要的违规事实是什么? 答:核心违规为2025年度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2024年个别信息披露不规范,以及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
问:哪些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 答:初步条件为在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9月26日期间买入、且2025年9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富煌钢构(002743)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问: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9月26日,建议尽早准备材料,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如何参与索赔? 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股东网」办理案件登记。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富煌钢构(证券代码:002743)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4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