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索赔榜 > 中装建设(002822)索赔专题

中装建设(002822)索赔专题

更新时间:2025-08-06|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中装建设(002822)因涉及信披违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王智斌律师团队代理本案。
中装建设
002822
实施日
2018-04-16
揭露日/更正日
2023-12-18
管辖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时效截止
2026-12-16
诉讼时效倒计时:距 2026-12-16 届满还有 49 天
* 实施日、揭露日/更正日、诉讼时效以法院认定为准

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须同时满足:① 2018年04月16日至2023年12月17日期间买入中装建设股票;② 2023年12月17日收盘时仍持股。满足上述条件者可依法主张赔偿,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怎么参加索赔?

步骤 您需要做的 时效/方式
1提交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股票交易对账单(如何调取) 在线:材料递交(支持暂存)
快递: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2305室,王助理收,13301915286
2律师审核 等待审核结果 3个工作日内短信/电话通知(是否符合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3签署委托 确认委托合同 在线:电子签约(详见指引)
也接受传统纸质方式签约
* 对账单需覆盖首笔买入日至清仓日(如未清仓,以基准日或当前日期为准)。律师主张本案基准日为 2024-01-29

常见问题

  • 如何判断我是否符合中装建设的索赔条件?
    初步索赔条件:2018年04月16日至2023年12月17日期间买入中装建设股票,且在2023年12月17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 中装建设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截止?现在参加还来得及吗?
    本案诉讼时效至2026-12-16届满(剩余 49 天)。建议尽快提交材料登记,时效届满后将丧失胜诉权。
  • 损失能全赔吗?你们有成功案例吗?
    不能全额赔偿。法院会扣除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导致的损失,最终获赔的是特定区间内的部分损失。本团队已有大量同类案件的胜诉与获赔实例。
  • 外地投资者如何参与?必须去上海办理吗?
    无需到场。材料在线上传、在线电子签约(也接受纸质邮寄),开庭由律师代理,全程线上办理,您只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 公司刚被立案调查,现在就能索赔吗?
    立案调查是投资者关注索赔的标志性时点,如果违规事实相对清晰的,可以提起索赔诉讼;如果违规事实尚不明朗的,投资者可先行登记、准备材料,待条件成就后启动诉讼程序。

案件进展如何?(持续更新)

  • [20250806] 【20250806】中装建设案:2025.9.24一审开庭
  • [20250722] 【20250722】中装建设案:本批新增部分起诉
  • [20250625] 【20250625】中装建设案:2025.7.17一审开庭
  • [20250526] 【20250526】中装建设案:本批新增部分起诉
  • [20250410] 【20250409】中装建设案:本批新增部分起诉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纪律处分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高管变更等事项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律师团队介绍
王智斌律师团队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逾百人。王智斌律师团队专注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投资者维权领域,现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多年来,王智斌律师代理的证券索赔案件覆盖沪深两市与北交所,多起获选典型案例。

代表案例
序号 股票名称 说明
1 飞乐音响 国内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2 光大证券 国内首例胜诉内幕交易索赔案
3 辉丰股份 江苏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
4 泽达易盛 首例调解结案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5 天圣制药 首例证监会未处罚而胜诉的索赔案
6 祥源文化 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查看律师团队完整介绍与代表案例 →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运营「索赔吧」微信服务号与股东网 gudong.pro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