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处罚落地后股价创五年新低 律师:两类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ST榕泰(广东榕泰)因信披违规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股价创五年新低,系新《证券法》实施后首例被罚超千万元的上市公司。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广东证监局查明ST榕泰未在规定期限披露2019年报、未披露关联关系及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18及2019年报虚增利润。对公司罚300万元、实控人杨宝生罚330万元等共计1450万元。公司2020年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并戴帽。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因广东榕泰被立案调查后继续造假,与以往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案不同的是,在拟处罚通知下达前买入的部分投资者也具备索赔资格。其指出该案索赔条件分两类:条件一为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买入且截至5月21日持有者;条件二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3月13日买入且截至3月13日仍持股票者。其还指出新证券法实施后公司仍顶风作案,发布虚假年报并在交易所问询和媒体质疑时继续说谎。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20-03-01):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