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600771)本批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 索赔时效临近
发文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2026年10月26日,广誉远(600771)本批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正在等待法院安排后续程序。这是继2024年10月、2025年4月两批起诉之后,该案索赔进程的又一次推进。因年报虚增营收被监管处罚,这家老牌中药企业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仍在持续发酵。
广誉远(600771)再递一批索赔材料,法院程序待启动
具体来看,本批材料递交距上一批起诉已过去一年半,案件仍处于法院受理与排期阶段。往前追溯,广誉远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7202300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2024年4月1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公告》显示,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3.24亿元、虚增利润3.34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95%。
处罚层面,山西监管局对广誉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斌处以5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财务总监傅淑红、监事张正治各被罚250万元,其余相关责任人被处以10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款。公司回应称,已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将认真吸取教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广誉远投资者索赔:条件、时效与管辖法院
根据上述处罚认定,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曾买入广誉远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8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案管辖法院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需要留意的是,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28日,距今已不足三个月,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目前该案已有部分投资者起诉获法院受理,后续批次仍在陆续递交。
2026年半年报显示,广誉远实现营业收入8.24亿元、同比增长5.78%,归母净利润0.85亿元、同比增长10.15%,资产负债率33.39%。经营数据与索赔事项分属两条线,投资者判断是否主张权利仍应以买入卖出时点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广誉远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在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2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是否符合条件还需结合个人交易记录判断。
问:广誉远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28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主张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问:广誉远索赔案件处理到哪一步? 答:本批索赔材料已于2026年10月26日递交法院,正在等待法院安排后续程序,尚无终局结论。
问:广誉远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按约定比例收取,未获赔一般不收取费用,具体以委托协议约定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600771 |
| 实施日 | 2017年3月21日 |
| 揭露日 | 2023年12月29日(以法院认定为准)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6年12月28日 |
| 管辖法院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违规事由 | 年报虚增营收 |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 问询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对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
- 问询函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鉴证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立案调查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