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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300125)股价持续走弱 索赔时效不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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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聆达股份(300125)披露2026年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35.11%,归母净利润0.28亿元、同比增长121.98%。近期公司股价承压,连续两个交易日走弱。对于持有该股的投资者而言,比业绩更值得对照的,是公司此前因违规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被大连证监局处罚所留下的索赔线索。

处罚决定书落地:违规担保1.26亿元、资金占用6,560万元

2025年9月11日,聆达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大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公告》显示,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1.2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0%;其中关联方担保6,600万元,2023年期末余额5,000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

资金占用方面,《公告》认定,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6,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上述担保与占用事项,公司均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裁王明圣、时任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林志煌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处罚决定书同时载明,涉案违规行为未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聆达股份投资者索赔:条件、时效与管辖法院

围绕上述已被监管认定的事实,受损投资者的民事索赔路径随之清晰。从时间线看,本案实施日为2023年6月15日,揭露日为2024年4月27日,诉讼时效截止2027年4月26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管辖法院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曾买入该股、并在2024年4月26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需要说明的是,被处罚不等于必然获赔,投资者是否适格、损失如何核定,仍需结合买入卖出时点、持股数量与揭露日具体判断。

关于聆达股份索赔进展,目前站内案件页尚无司法进展节点,后续开庭、判决等节点以法院公告为准。至于聆达股份索赔成功案例与赔偿款问题,同类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有投资者获判赔的先例,但个案认定不代表同类案件结果,最终赔偿金额由法院依法核定。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聆达股份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同时满足两个时点,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2024年4月26日收盘仍持股。是否适格还需结合买入卖出时间与持股数量判断。

问:聆达股份违规担保具体涉及哪些事项? 答: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违规对外担保1.26亿元,其中关联方担保6,600万元,均未履行审议与披露义务。

问:聆达股份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7年4月26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主张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问:聆达股份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具体费用承担方式需与代理方另行确认,投资者可先了解收费口径再决定是否主张。

案件要素一览

案件要素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300125
实施日2023年6月15日
揭露日2024年4月27日(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区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2024年4月26日收盘仍持股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7年4月26日
管辖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违规事由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共 4 次)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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