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抗辩观点站不住脚?法院计划三月再次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2-10-28 15:59: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惠而浦因信披违法违规、虚增营收利润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索赔案合肥中院计划3月再次开庭,双方就因果关系、揭露日、诉讼时效存在争议。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惠而浦2020年7月31日收到处罚决定书。法院去年10月首次审理,争议包括投资者损失与虚假陈述因果关系、更正日(原告主张2017年7月27日)、诉讼时效。2017年7月复牌公告会计差错后股价跌幅超40%。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凡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惠而浦股票且7月26日仍持有者获赔概率极大。其指出,惠而浦发布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后市场反映不存在分歧、股价剧烈下跌再次印证了市场对该公告内容的理解,惠而浦主张公告内容“语焉不详”的抗辩与事实不符;上市公司公告应明确清晰不得有误导性陈述,若惠而浦抗辩成立则意味着该公告本身未满足信息披露要求、对市场构成误导性,是一次新的虚假陈述行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20-07-31):原文链接
常见问题
- 这款股票还能索赔吗?诉讼时效到什么时候?
- 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处罚决定与诉讼时效判断。本页面披露的案件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均可提交材料登记,逾期将丧失胜诉权,建议尽快联系律师评估。
- 索赔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交易对账单(需覆盖首笔买入日至清仓日)即可,获赔前无需垫付任何费用。
- 律师费怎么收?
- 采用风险代理,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诉讼费、差旅费由律师垫付;获赔后按实际到账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20%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