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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拟修改完善股份回购条款 利好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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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拟修改第142条完善股份回购制度,补充允许回购情形、简化决策程序并提高持股上限,业界认为将为A股带来积极影响。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0月22日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从三方面修改股份回购制度。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沪深两市约2169家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其中主动回购占比很低,监管层正推进后续配套政策。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按公司法142条,公司回购股份无论是否达到股本10%均需股东大会审议,目前修改意见实质是要求股东大会放权给管理层。由于回购提高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不损害在册股东权益,在一定范围内放权给管理层可行且必要。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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