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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天利向实控人追偿开创历史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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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天利因信披违法被处罚后遭投资者巨额索赔,公司董事会决定通过仲裁向实控人钱永耀追偿60%的实际损失,系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向实控人追偿并诉诸司法的第一例。金陵晚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6年6月京天利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等被证监会处罚,引发大批投资者索赔。截至2018年8月公司已收433份诉讼材料涉1.2亿元,部分二审判决公司赔偿5105万元。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钱永耀承担60%损失。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虚假陈述案中上市公司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有权且应当要求负直接责任的实际控制人或高管分担责任,但真正诉诸司法的京天利是第一例。京天利与钱永耀的争议不影响投资者诉讼,投资者仍可起诉京天利或钱永耀,诉讼时效将在2019年6月届满。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金陵晚报(2016-06-28):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资金占用/担保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110号天利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关于2015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已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陈述及申辩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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