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已开庭,索赔金额或将翻倍!具体获赔条件见内页!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山东墨龙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案一审胜诉判赔72%,公司上诉进入二审,律师指分两段索赔金额或翻倍,投保基金意见被法院采纳。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距山东墨龙因虚增利润被处罚一年后,济南中院判决山东墨龙赔偿投资者投资损失72%,公司上诉后进入二审。投保基金介入审理,认定应剔除系统性风险28%、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法院采纳后确定赔偿比例。首批胜诉后又有19位投资者递交材料、百余位等待递交。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证监会查明事实,山东墨龙虚增2015年1-3季度及2016年1-3季度营业收入,两次均以业绩变脸方式修正,对投资者形成两次独立误导,故有两部分投资者可索赔:第一部分为2015年4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买入且2016年1月29日仍持股者,第二部分为2016年4月29日至2017年2月2日买入且2017年2月2日仍持股者;若分别符合两时间段,索赔金额为两部分相加,可近翻倍。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15-01-03):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1〕第213号的回复
- 责令改正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暨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