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索赔榜 > 蓝丰生化(002513)索赔专题

蓝丰生化(002513)索赔专题

更新时间:2026-06-03|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蓝丰生化(002513)因涉及信息披露违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王智斌律师团队代理本案。
蓝丰生化
002513
实施日
2016-08-23
揭露日/更正日
2019-01-10
管辖法院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时效截止
2026-12-31
诉讼时效倒计时:距 2026-12-31 届满还有 64 天
* 实施日、揭露日/更正日、诉讼时效以法院认定为准

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须同时满足:① 2016年08月23日至2019年01月09日期间买入蓝丰生化股票;② 2019年01月09日收盘时仍持股。满足上述条件者可依法主张赔偿,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怎么参加索赔?

步骤 您需要做的 时效/方式
1提交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股票交易对账单 在线:材料递交(支持暂存)
快递: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2305室,王助理收,13301915286
2律师审核 等待审核结果 3个工作日内短信/电话通知(是否符合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3签署委托 确认委托合同 在线:电子签约(详见指引)
也接受传统纸质方式签约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
  • 股票交易对账单
* 股票交易对账单可在线调取,详见:如何调取对账单,需覆盖首笔买入日至清仓日(如未清仓,以基准日或当前日期为准)。律师主张本案基准日为 2019-02-27

常见问题

  • 如何判断我是否符合蓝丰生化的索赔条件?
    初步索赔条件:2016年08月23日至2019年01月09日期间买入蓝丰生化股票,且在2019年01月09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 蓝丰生化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截止?现在参加还来得及吗?
    本案诉讼时效至2026-12-31届满(剩余 64 天)。建议尽快提交材料登记,时效届满后将丧失胜诉权。
  • 损失能全赔吗?你们有成功案例吗?
    不能全额赔偿。法院会扣除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导致的损失,最终获赔的是特定区间内的部分损失。本团队已有大量同类案件的胜诉与获赔实例。
  • 在哪里查询案件进展?
    本案的最新进展在本页「案件进展」栏持续更新;个人进度可在微信服务号「索赔吧」→「我的案件」中查阅。
  • 投资金额不大,也值得索赔吗?
    索赔不设金额门槛,小额投资者与大额投资者的受理流程、风险代理模式完全一致(获赔前零费用);是否参与主要取决于您的交易是否符合索赔区间。

案件进展如何?(持续更新)

  • [20260603] 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等待法院后续安排。
  • [20260212] 【20251031】蓝丰生化案:成功获赔
  • [20251105] 【20251105】蓝丰生化案:本批新增部分起诉
  • [20251024] 【20251024】蓝丰生化案:本批新增部分起诉
  • [20250702] 【20250702】蓝丰生化案:本批新增部分执行立案
  • [20250605] 【20250605】蓝丰生化案:一审胜诉
  • [20230331] 【20230331】蓝丰生化案:本批新增部分起诉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深交所关注函回复公告(1)
  • 风险警示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问询函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及再次延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律师团队介绍
王智斌律师团队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逾百人。王智斌律师团队专注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投资者维权领域,现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多年来,王智斌律师代理的证券索赔案件覆盖沪深两市与北交所,多起获选典型案例。

代表案例
序号 股票名称 说明
1 飞乐音响 国内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2 光大证券 国内首例胜诉内幕交易索赔案
3 辉丰股份 江苏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
4 泽达易盛 首例调解结案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5 天圣制药 首例证监会未处罚而胜诉的索赔案
6 祥源文化 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查看律师团队完整介绍与代表案例 →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运营「索赔吧」微信服务号与股东网 gudong.pro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