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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2147万元担保调解落定 股民可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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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联创光电(600363)公告披露担保纠纷调解书生效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联创致光融资租赁提供的担保所引发的保全与仲裁程序暂告一段落。

调解书落地股权又遭冻结

根据公告,公司为联创致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永赢租赁就此申请财产保全,各方随后签署调解协议书,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为2147万元。11月4日,仲裁机构制作完成调解文书,法院已解除对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王智斌律师团队代理的联创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按程序推进。

账户解冻并未让公司持股受限的局面整体缓解。11月5日公司披露,因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西湖支行发生借款纠纷,公司所持宏发电声11820万股、所持厦门华联电子25.0058%股权被冻结。宏发电声股权此前已多次被冻结。公司在公告中称生产经营正常,同时提示股权若被处置将影响业绩。

账户解冻难掩持股受限

银行账户与股权是两回事。账户冻结解除解决的是资金划转层面的限制,而股权冻结直接指向公司对外投资的可处分性。11820万股宏发电声股权和厦门华联电子25.0058%股权同时处于冻结状态,意味着公司在两家参股、控股子公司层面的权益暂时无法自由处置。

公司对宏发电声股权的冻结并不陌生,此前已多次出现。此次因借款纠纷再度被冻结,与担保纠纷调解属于两条并行的程序线,调解书生效不改变股权冻结的现状。对普通投资者而言,需要关注的是公司后续公告中股权冻结的解除进展,以及公司对业绩影响的自述是否出现变化。

立案调查与保留意见压顶

比担保纠纷更早进入公众视野的,是监管层面的程序。2026年8月5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伍锐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被立案。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将配合调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的监管记录显示,2025年10月25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西证监局警示函;2026年4月30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董事会就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2026年8月29日,公司又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从警示函到保留意见,再到立案调查,监管关注沿着信息披露与财务事项逐步推进,各程序之间是否衔接以监管文书和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窗口尚在征集

监管立案与财务保留意见先后落地,投资者一方的民事索赔程序也已启动。本站案件页登记显示,2026年8月5日本案开始征集投资者,符合条件者可提交材料参与;2026年10月30日,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等待法院后续安排。

本案实施日为2025年2月1日,揭露日为2026年8月5日,买入区间为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8月4日,即在上述区间买入且2026年8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8月4日,目前尚未届满。

上述实施日、揭露日、买入区间、诉讼时效及管辖法院等关键节点,均为依据公开信息作出的专业主张,是否成立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联创光电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在2025年2月1日 至 2026年8月4日期间买入联创光电股票,且在2026年8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是否符合条件需结合个人交易记录判断,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联创光电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8月4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联创光电索赔案件处理到哪一步? 答: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等待法院后续安排

问:联创光电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多采用风险代理,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未获赔通常不收取代理费,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案件要素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600363
实施日2025年2月1日
揭露日2026年8月5日
索赔区间2025年2月1日 至 2026年8月4日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9年8月4日
管辖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 警示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监管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监管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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