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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远(600478)及控股股东双双被立案 股民索赔窗口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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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科力远(600478)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同时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监管程序由此进入立案调查阶段。据公司当日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分别被证监会立案,具体指向的事由以监管文书载明内容为准。这是围绕该公司监管进展中最新的一份公开文书,也是目前唯一一份可核实的程序性文件。

公司及控股股东双双被立案

被立案的主体有两个:科力远本身,以及它的控股股东。公司公告的标题为《科力远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两个主体同日进入立案调查程序,在同类案件中并不常见,但公告未披露立案所涉具体事项的细节,公开信息目前仅能确认立案这一程序事实。王智斌律师团队已就本案启动索赔登记受理,按揭露日等节点核对投资者提交的材料。

从监管记录看,这是本案目前唯一一份关键文书。按时间排列,2026年11月3日的这份立案告知书公告,构成本案监管程序的起点文书。在此之前,素材中没有可核实的其他监管文书;在此之后,也尚无新的调查进展文书公开。凡涉及立案事由、涉嫌违规的具体行为类型,均应以证监会后续调查结论为准,现阶段不宜作定性描述。

立案调查是监管机关启动核查的程序动作,不等于对违规事实的认定,也不等于行政处罚。公司及控股股东在调查中的陈述、申辩以及可能的后续告知程序,都还没有公开信息。投资者目前能确认的,只有被立案这一事实本身,以及公告披露的日期。

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

截至现有公开信息,本案仍停留在立案调查阶段,证监会尚未公布调查结论,公司也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类的后续文书。立案之后通常要经历调查、审理、告知、决定等若干环节,各环节的时长并无固定标准,任何关于结论时点或处罚幅度的推断都缺乏依据。

与程序并行的还有经营层面的公开数据。公司2026年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收39.92亿元,同比增长29.36%;归母净利润0.81亿元,同比下降38.43%;资产负债率75.35%,净资产收益率2.74%,每股净资产1.82元,每股收益0.05元。这些数据来自定期报告,与立案事项分属不同信息口径,不宜直接挂钩解读。

二级市场方面,揭露日前一交易日即2026年11月2日,公司股票收于4.04元;11月3日收于3.64元,单日跌幅9.90%;至2026年11月6日最新收盘3.56元,自揭露日以来累计跌幅11.88%。股价波动受多重因素影响,上述数值仅作行情记录,不构成对损失金额的计算依据,实际损失范围须由法院结合交易记录认定。

索赔登记已开始受理

本案索赔登记已开始受理,相关索赔要素亦已明确。2026年11月3日,应投资者咨询需求,本案现已开始受理索赔登记,符合条件者可提交材料。这是本站案件页登记的程序状态,与立案公告同日发生,属于索赔事务层面的进展,不代表法院已受理任何具体案件。

就索赔要素而言,本案揭露日为2026年11月3日,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11月2日,管辖法院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日目前尚未明确,素材中出现的持股条件表述为“2026年11月02日收盘时仍持股”,该表述系条件性记载,实施日的最终确定以法院认定为准,不宜据此推算买入区间。投资者是否符合索赔条件,需结合自身交易时间与持仓情况逐项核对。

王智斌律师团队在受理登记时按上述节点核对材料,对实施日、揭露日等关键日期的认定持开放态度,相关主张是否成立由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判断。诉讼时效至2029年11月2日届满,这一期间内投资者可依自身情况安排材料准备;时效届满后的权利主张将面临程序上的障碍,这一点在同类案件中已有先例。

从程序衔接看,立案调查的结论会影响后续民事索赔中违规事实的认定路径,但两者并非同一程序。行政调查由国家监管机关推进,民事索赔由投资者在法院主张,管辖与时效各自独立。目前可确认的是:立案文书已公开,调查尚无结论,索赔登记处于受理状态。后续如有新的监管文书或法院立案信息,相关节点将随之更新。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科力远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11月2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科力远索赔案件处理到哪一步? 答:应投资者咨询需求,本案现已开始受理索赔登记,符合条件者可提交材料

问:科力远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多采用风险代理,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未获赔通常不收取代理费,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案件要素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600478
揭露日2026年11月3日
索赔区间以法院认定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9年11月2日
管辖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必读公告

  • 问询函科力远关于对《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公告科力远关于对《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资金占用/担保科力远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 公告科力远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公告科力远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更正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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