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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路(600818)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248万元未披露,适格股民可依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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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5日,ST中路(600818)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书》,公司及关联方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信息披露不准确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两名时任高管被出具警示函。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相关索赔案件,诉讼时效截止2029年4月27日。

监管措施落地:1248万元资金占用未披露,公司及实控人等被责令改正

具体来看,根据ST中路公告,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机商实业有限公司、陈荣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闪、朱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234号)查明,2024年2月至2025年6月,陈荣、中路集团、中路投资和上海机商等关联方,通过中路优势对外投资、支付咨询顾问费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248万元

《决定书》认定,ST中路未审议、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此外,公司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回复公告》中,部分客户与供应商的关系、交易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中路股份、中路集团、中路投资、上海机商及陈荣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闪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朱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称,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

索赔案已进入司法程序,这些关键参数需留意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对照本案实施日与揭露日,在案涉区间内买入、且于揭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

项目内容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ST中路
实施日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揭露日2026年4月28日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9年4月27日
管辖法院上海金融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什么条件下可以主张索赔? 答:初步索赔条件为截至2026年4月27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最终实施日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诉讼时效到什么时候?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9年4月27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目前案件进展如何? 答:本案已开始征集投资者,符合条件者可提交材料参与,后续安排以法院通知为准。

问:如何办理案件登记? 答:可在本站办理案件登记,具体材料要求以平台指引为准。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中路股份(600818)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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