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605081)索赔案9月10日开庭审理,揭露日认定存分歧,区间内买入的受损投资者可主张赔偿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9月10日,太和水(原代码605081,现简称"太和5",代码400299)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据本站案件进展披露,该案已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庭审主要围绕业绩预告虚假陈述事项展开。
庭审交锋:揭露日认定成核心分歧
据参与庭审的投资者代理律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介绍,本次庭审为证据交换程序,双方争议焦点集中于业绩预告虚假陈述行为的揭露日认定。公司方主张揭露日为2026年2月13日(退市风险警示公告日),投资者方主张为2026年3月20日,最终揭露日将由法院认定。
赵敬国律师同时表示,本次庭审仅针对业绩预告违法事项,关于太和水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投资者可在处罚决定下发后另行提起诉讼。
虚构工程与提前确认进度:监管查明收入确认违规
回顾该案,2026年1月30日太和水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80亿元至4亿元。2026年3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载明2025年四季度新增工程项目15个,累计确认收入2.1亿元,并称相关项目收入确认合规。
上海证监局经查认定,太和水在工程项目收入确认环节存在违规操作——通过编造不存在的工程项目、将工程进度提前入账等手段虚增收入,致使前述回复公告内容失实,业绩预告所披露的预计营业收入金额亦不真实。2026年4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太和水立案调查,目前尚无调查结论。
公司回应方面,太和水在整改方案中表示,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所有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应当披露的信息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要求。
经营层面,2026年中报显示,太和水实现营业收入0.24亿元,同比下降28.77%;归母净利润亏损0.43亿元。行情方面,揭露日(2026年4月21日)前一日收盘价7.19元,揭露日当日收于6.83元,跌幅5.01%;截至2026年6月29日,最新收盘价0.40元,较揭露日累计下跌94.44%。实施日(2026年1月30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1.20元至揭露日前一日收盘价7.19元,区间跌幅35.80%。
案件要素一览
| 证券代码 | 605081(现"太和5",400299) |
| 实施日 | 2026年1月30日 |
| 揭露日 | 2026年4月21日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9年4月20日 |
| 管辖法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哪些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 答:在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买入太和水股票,且在2026年4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诉讼时效何时届满?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4月20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需在时效内主张权利。
问:揭露日尚未确定,是否影响索赔? 答:揭露日由法院最终认定,目前双方存在争议。投资者可先行准备交易记录等材料,待法院明确后推进。
问:立案调查事项能否一并索赔? 答: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中国证监会尚未作出最终调查结论。投资者可在处罚决定下发后,就立案调查涉及事项另行提起诉讼。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对照本案实施日与揭露日,在案涉区间内买入、且于揭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太和水(605081)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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