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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688646)近期走势低迷 投资者维权案时效尚未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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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逸飞激光(688646)股价单日大幅下挫,市场关注度骤升。此前一日,公司刚披露拟收购深圳市兴启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款的系列公告。对持有该股的投资者而言,比股价波动更值得核对的,是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牵出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线索。

会计差错更正与警示函,构成索赔的事实底座

往前追溯,逸飞激光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则为否定意见。公司在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专项说明中称,董事会就上述事项作出说明,监事会审核后表示意见客观、真实,并将督促管理层整改、完善内控体系。

2025年5月31日,公司披露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2026年4月18日,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公告,随后于4月21日披露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这一连串节点,正是投资者主张虚假陈述赔偿的事实基础。

就索赔要素而言,实施日可锁定为2025年4月30日,即公司披露董事会专项说明之日;揭露日为2025年5月31日,即公司公告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之日;以揭露日前一日即2025年5月30日为基准,适格买入区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5月3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诉讼时效截止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即2028年5月30日届满。管辖法院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述实施日、揭露日、时效截止日、管辖法院及案由,素材中未载明具体值,均以人民法院最终认定为准,其中揭露日与时效起算点尚需结合警示函送达及公告时点由法院审查确定。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符合上述买入区间且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依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张赔偿。

经营层面,公司2026年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14亿元、同比增长76.36%,归母净利润0.03亿元,资产负债率66.69%。业绩增长与内控整改并行,构成本案的特殊背景。

逸飞激光投资者索赔:条件与时效如何界定

就逸飞激光股票索赔而言,目前可参照的区间口径为:揭露日前一日即2025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赔偿。实施日尚待进一步明确,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案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管辖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诉讼时效截止2028年4月29日。这意味着逸飞激光索赔时效尚有约两年半,但逾期将丧失胜诉权,投资者宜尽早核对交易记录。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对照本案已披露的时点,在2025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逸飞激光股票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相应损失赔偿,具体是否适格需结合买入时点与持股数量判断(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关于逸飞激光索赔进展,本站案件页显示,本案已开始征集投资者,符合条件者可参与。至于逸飞激光索赔成功案例与赔偿款到账情况,目前尚无本案项下的公开判决信息,同类案件的处理结果亦不代表本案结果。

费用方面,此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逸飞激光索赔律师费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在获赔后按约定比例收取,具体以委托协议为准。投资者可先行整理对账单、交割单等交易凭证备用。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逸飞激光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目前参照口径为2025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主张赔偿,实施日待明确,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逸飞激光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8年4月29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逸飞激光自查违规涉及哪些事项? 答:主要涉及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以及此后的会计差错更正与定期报告更正。

问:逸飞激光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案件多采用风险代理,获赔后按约定比例收取,未获赔一般不收取,具体以委托协议约定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案件要素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688646
实施日待进一步明确,以法院认定为准
揭露日2025年4月30日(揭露日前一日为2025年4月29日)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8年4月29日
管辖法院上海金融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必读公告

  • 问询函逸飞激光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会计差错更正逸飞激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 审计意见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 警示函逸飞激光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审计意见逸飞激光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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