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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独立性不足及财务不规范等问题 郑州煤电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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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因独立性不足、财务不规范、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等被河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并记入诚信档案,长期存同业竞争问题。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郑州煤电与控股股东郑煤集团共用客户、员工社保通过集团账户缴纳,郑煤集团非经营性占用6.38亿元未审议披露。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三分之一未开股东大会。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及责令改正。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郑州煤电与控股股东长期同业竞争损害分两方面:已查明的资金占用及判断的商业机会丧失,郑煤集团应尽快注入竞争资产彻底解决。其指出郑州煤电是子公司非分公司,集团将其当“分公司”运营实质损害公众股东权利。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1-04-30):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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