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洲被交易所“催稿”追问违法行为对财务影响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ST金洲收三季报问询函,交易所追问违法行为对财务影响并催回复此前关注函,公司股价已跌破1元、或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1月11日*ST金洲收《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若2019、2020末净资产追溯为负或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11月15日收关注函要求测算虚增利润影响,公司再延期至12月12日前回复。股价连续低于1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未及时回复问询、关注函涉及违规的,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ST金洲被问事项关系存续,及时回复有利保护投资者;若拖延回复触及虚假陈述“不正当披露”引发损失,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2-12-12):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