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地产虚假陈述或将面临海量诉讼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宝安地产公告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其1994年招股说明书涉嫌重大虚假,跨度可能长达19年的虚假陈述浮出水面,或将引发海量维权诉讼。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2年12月31日宝安地产公告此前因涉嫌虚假陈述被立案调查的处理结果。证监会认定鸿基公司1993年11月至2010年12月存在“代持股”行为,2007年澄清公告及2006至2009年年报未如实披露,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六十六、六十七条,对宝安地产责令改正并罚款60万元,对相关高管处以3-30万元不等罚款。任国强经邱瑞亨同意私刻公章伪造授权文件,于2007年4月至2009年3月卖出涉案股票,合计获利8675万余元。这已是宝安地产2004年以来第4次被责令整改。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表示,“这是一个创记录的事件,极有可能涉及大量的诉讼。”他分析认为,“1994年8月8日该公司完成上市,同年9月份即着手策划虚假的代持股,是为隐瞒和剥离优质资产。将优质资产隐藏或剥离后再融资,这样的运作手法在今天的资本市场仍不陌生,只不过宝安地产在19年前就玩起了这一招。”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