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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地产涉嫌欺诈上市 或将面临诉讼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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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地产因1994年招股说明书涉嫌重大虚假、1993年11月至2010年12月存在代持股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预计将迎来大规模股东集体维权潮。财经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2年12月30日晚宝安地产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披违法被罚,为2004年以来第4次被责令整改。证监会认定鸿基公司(宝安地产原名)1993年11月至2010年12月存在“代持股”行为,2007年澄清公告及2006年至2009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对宝安地产责令改正并罚款60万元,对邱瑞亨等多名高管警告并罚款。其1994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对其持有巨额证券资产只字未提,2010年年报曾因代持股问题被出具“非标”意见。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宝安地产虚假招股说明书发布至今已近19年,但该案例仍具警示意义,“将优质资产隐藏或剥离后再融资,这样的运作手法在今天的资本市场仍不陌生,今天的证券市场和19年前并没有本质区别”,“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他同时表示,证监会行政处罚后民事诉讼条件已具备,1994年9月至2010年11月4日期间买入且未全部抛售的亏损投资者都可索赔,事件跨度长达19年是创记录的事件,极有可能涉及大量诉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
  • 责令改正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共 7 次)
  • 责令改正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 责令改正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后的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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