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采访:劲嘉股份虚假陈述被罚,民事索赔进行中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劲嘉股份因2009年9月19日发布不实公告构成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股民的民事索赔正在进行。大众理财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2年7月19日劲嘉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29号),其2009年9月19日发布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洽谈合作的提示性公告内容不实,2009年11月6日更正公告称误将Native American Tobacco & Trading LLC当作美国英美烟草公司,该公告内容与事实出现差异,构成虚假陈述。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在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后,向劲嘉股份索赔的法定条件已经成就,受损股民均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律所已启动维权代理征集,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09年9月18日、更正日为2009年11月6日,该期间买入且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股民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律师费,诉讼费也可由律师垫付。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理财网(2012-07-19):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