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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有权核实股东身份合法性?全新好回复深交所:具备这样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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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监事会具备核实股东身份合法性和签字盖章文件真实性的职责和义务,但称不会据此限制相关股东权利。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新任大股东博恒投资质疑前大股东汉富控股及实控人韩学渊身份合法性及文件真实性,监事会决定启动核实程序;汉富控股旗下诺远资产涉嫌非法吸存被立案,韩学渊陷“失联罗生门”。近期多名高管辞职,深圳证监局发监管意见函。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调查股东身份并不属于监事会法定职权范畴,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或公司委托监事会独立调查的,监事会亦可调查。对上市公司而言,目前应尽快寻求建立与股东合法有效沟通及文件传送方式,以消除外界质疑。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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